
12月30日,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其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因贷款资金回流转存保证金,保证金来源于贴现资金、滚动开票虚增存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款合计5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被罚款30万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支行被罚款30万元。梁某、林某成、孙某、董某翔、孙某超、张某齐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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